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住建领域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22〕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监管计划。
一、工作目标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在住建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随机抽查事项100%,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达到3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在“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在“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到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与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股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及时在“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朝天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检查情况及结果。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对开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https://59.225.206.64:8090/#/login)上全过程留痕,做到事前制定检查计划、方案,事中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事后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二)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先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后复查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其纳入联合惩戒进行制约。
附件:1.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2.2022年单部门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附件1
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牵头发起部门 |
联合抽查部门 |
联合抽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抽查比例或户数 |
备注 |
||
部门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
1 |
朝天区202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房地产开发相关规定。 |
现场、书面、网络 |
区市场监管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0月底前 |
20% |
市、县 |
2 |
朝天区2022年物业服务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住建局 |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
现场 |
区市场监管局 |
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检查 |
10月底前 |
20% |
县 |
3 |
朝天区2022年建筑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
在建建筑工程 |
重点检查事项 |
区住建局 |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是否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等规定。 |
现场、书面、网络 |
区市场监管局 |
“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持续满足许可情况检查 |
10月底前 |
5% |
市、县 |
4 |
朝天区2022年燃气经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
燃气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区住建局 |
1.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2.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3.是否在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4.燃气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
现场、书面、网络 |
区市场监管局 |
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
10月底前 |
50% |
市、县 |
5 |
广元市2022年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经营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经营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住建局 |
房地产经纪人员在岗情况,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情况,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示情况,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
现场、书面、网络 |
市场监管部门 银保监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价格、经纪机构价格行为的检查。 |
10月底前 |
1 |
市 |
银保监部门对经纪机构提供贷款行为的检查。 |
|||||||||||
6 |
广元市2022年建设领域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建设领域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住建局 |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确定并实施 |
现场 |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技术能力、检测行为核查 |
10月底前 |
1 |
市 |
7 |
广元市202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住建局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要求实施。 |
现场、书面、网络 |
水利部门 |
按照部门职责开展检查 |
10月底前 |
5% |
市 |
备注:1.本计划的抽查市场主体比例,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分析监管等结合,调整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2.请各职能股室按质按量完成年度计划,并按本部门年度计划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附件2
2022年单部门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牵头股室 |
完成时间 |
抽查比例或户数 |
1 |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燃气经营者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燃气股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2 |
业主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3 |
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4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质安站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5 |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的行政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6 |
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持证、从业情况的监管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7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施工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质安站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8 |
对工程施工单位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9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对工程建设单位是否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施工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质安站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10 |
对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参建单位及个人的行政检查 |
项目施工现场、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11 |
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施工企业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12 |
对工程项目质量标准的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13 |
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行政检查 |
租赁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质安站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14 |
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
建筑机械使用单位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15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扬尘处理措施的行政检查 |
施工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质安站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16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 |
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设计活动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建管股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17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18 |
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19 |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从事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20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建筑师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21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在建项目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22 |
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监督检查 |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情形的行政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房管所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23 |
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的监督检查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行政检查 |
用地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园林股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24 |
对建设单位、个人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
建设单位或个人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村建股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25 |
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监督检查 |
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工程选址的行政检查 |
建设单位或个人 |
现场 书面 网络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26 |
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监督检查 |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进行行政检查 |
施工企业 |
现场 书面 网络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
||
27 |
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 |
对工程建设单位拆除、改装或者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检查 |
项目业主 |
现场 书面 网络 |
区住建局 |
排水股 |
10月底前 |
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