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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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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职能简介.......................................(3)

(二)2023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9)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10)

十一、名词解释.......................................(10-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好相关事务性工作。

2.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

3.完成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等事务工作。

4.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等事务性工作。

5.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等事务工作。

6.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编制工作;搞好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等事务工作。

7.做好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搞好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配置和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进一步把国有企业做实,朝着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方向不懈努力。

1.履行国资中心出资人职责,对部分企业开展专项审计;持续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可行性研究评估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继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2.组织国资系统机关干部、国有企业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履职水平。

3.规范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4.完成园投公司七盘关国际石材城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国投公司代区人民政府实施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区洞天公司(含景区)日常工作运转和宣传营销工作、国投公司和园投公司“一案两书”编制专项工作。

5.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政府存量债务有序偿还。

6.完成国投公司及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

7.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好“五粮春”系列案以案促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总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卫生系统包含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2062.6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33.3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63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2062.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88.02万元,占72.01%。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206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9万元,占0.43%;项目支出21968.09万元,占99.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62.6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33.3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63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88.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万元、 农林水支出2.5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27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55.8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2.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88.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939.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6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占0.06%;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7.06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2.5万元,占0.0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6万元,占2.62%;债务还本支出8,279万元,占52.11%;债务付息支出7,055.86万元,占44.4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2.57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1.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

2.债务发行费用(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42.57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3.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费用。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债务还本(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279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10. 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55.86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094.66万元,主要用于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2023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上升50%。主要原因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指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债务发行费用(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款):指地方政府用于一般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
(六)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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