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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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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3.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城区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4.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审批权限以国内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5.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区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6.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全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7.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8.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招投标法》政策和措施,对全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权限核准招标事项,查处招投标投诉案件。

9.负责区内物资价格监测和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定价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粮食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抓调度重研判,稳住经济增长大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和研判预判,科学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议,加强主要经济指标及GDP支撑指标调度分析,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全区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合理增长,基本符合预期主要经济指标综合排位保持全市第一方阵其中: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2.51亿元,增长2.3%,增速居全市第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1%,增速居全市第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7%,增速居全市第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增速居全市第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2%,增速居全市第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56%,增速居全市第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65%,增速居全市第六

2.抓项目促投资,多措并举稳定增长。扎实开展项目投资“拉练评比”活动,1~12月,精心谋划储备项目478个,总投资1554.21亿元,完成市下目标的129.52%。新签约浙江杭加绿色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四川国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唐风电等项目33个,签约资金74.71亿元。集中开工项目5批次94个项目,总投资70.5亿元。46个省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56.67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0.8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3.99亿元,同比增长7.7%。1~11月,累计实施项目277个,曾家山康养医院等18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等165个项目加快建设,八庙沟水电等94个项目实现竣工。

3.抓创新激活力,重点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完成2022年经济体制改革共25项任务。二是完成发改局承担改革任务。统筹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制订了符合我区实际的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和“亩均论英雄”方案,启动了朝天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羊木片天然气配气调定价工作,加快5G基站、新型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起草《朝天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责任分工方案》。竣工李家镇、沙河镇涉改乡镇干部周转房保障试点项目,持续推进曾家镇、云雾山镇、两河口镇、水磨沟镇4个周转房建设项目。

4.抓整治优服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一是落实全市统一安排,持续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出台了《朝天区紧盯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开展“清廉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工程项目台账,系统梳理和排查问题线索。发现问题线索1个,已移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办结三是推行招标投标新机制,力促工程项目招投标减环节降成本增便利。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全面推行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推进评定分离和异地评标新模式全面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已有1个项目招标投标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1274万元,12个项目合同段招标采用了评定分离异地远程评标方式,占合同35.3%,降低了投标企业交易成本,方便了市场主体合理安排投标准备工作。四是强化项目综合监督,有效遏制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了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建立了在建工程项目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问题整改台账,完成了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2次监督检查。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督导机制和招投标领域“两书一函”制度,建立了项目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联合纪检监察机构对2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解剖式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1个项目业主未严格项目班子人员考勤的违规行为采取了扣减5分信用评分并在信用广元网站公示的惩戒措施。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20次,发现问题10个,行政处罚59.6万元。五是积极落实惠民、惠企政策。协调解决旭航构件公司铝产业天然气价格政策,企业年可节约成本50万元以上。处理天然气和电视安装工程不合理收费1例,退赔当事人资金49万余元。组织人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规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22.9万元,8.75万人次社会救助与保障对象受益。

5.抓过程重保障,粮食物资储备充足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系列文件,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体责任。二是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应急预案》、《广元市朝天区区级储备粮食轮换管理暂行办法》、《朝天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朝天区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粮食领域制度体系。三是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和纪委书记盯粮库专项行动,巩固整改成果,加大对承储企业监管力度,紧盯购、储、质、销、账“五个环节”,围绕人、钱、粮、权、责、制“六个关键”,确保我区政府储备的原粮2500吨、小包装成品粮200吨、成品食用油40吨数量真实、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存储安全。五是加大粮食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和频次,针对性开展专项联合执法6次,常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0余次,发现问题隐患4个并全部完成整改,全力维护全区粮食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同时,按照全区机构职能调整的统一部署,加强和规范全区救灾物资储备统一管理,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应急所需,建立管理规范、发放高效、运转有序的物资储备体系。1—11月,累计入库帐篷127顶、棉被800床、棉大衣400件、折叠床300张;出库帐篷161顶、棉被603床、棉大衣269件、折叠床9张;现有库存帐篷196顶、棉被1484床、棉大衣599件、折叠床341张。

6.衔接真帮扶,巩固成果振兴乡村。制定了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要求,脱产驻村抓帮扶,局党组全年专题研究驻村帮扶工作2次,主要领导深入帮扶村专题调研工作9次,讲党课1次,六一儿童节,送去价值2000元的慰问品。为促进脱贫户和监测户稳定增收,2022年帮扶的四新、望坪、蒋家3个村发展蔬菜共1500余亩,劳务输出800余人,望坪村发展种植天目湖茶叶300亩。2022年3个村共138户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均纯收入均超8000元。

7.抓管理转作风,队伍建设从严从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制度》,2022年在局机关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年、工作质量提标年、纪律作风深化年”三大活动,开展了“夜学大讲堂”12讲,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区发改局总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参公编制9名,事业编制21名,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20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26人。固定资产总额113.45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发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发改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269.32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6.9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4.94万元,主要原因是粮食储备中心与本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发改局2023年收入预算1269.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7.2万元,占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2.12万元,占68%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发改局2023年支出预算126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82万元,占52.85%;项目支出598.5万元,占47.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9.32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86.9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4.94万元,主要原因是粮食储备中心与本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2.1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7.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安排407.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发改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2.1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4.94万元,主要原因是粮食储备中心与本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56万元,占84%;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1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23.4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8.99万元,占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基础绩效奖、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8.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基础绩效奖、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安家费、工作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8.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信息统计(项)2023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和储备信息统计、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物资保管保养(项)2023年预算数为51.58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和储备物资保管保养、轮换转移等费用的支出。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6.92万元,主要用于对地方粮油和物资储备企业的奖励及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0.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3.45万元相比,增加0.55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是粮食储备中心与本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区发改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26万元,上升112%。主要原因是粮食储备中心与本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区发改局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区发改局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区发改局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物价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部门对引进人才的安家费、工作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部门用于驻村帮扶工作队办公经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信息统计(项):指部门用于粮食和储备信息统计、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物资保管保养(项):指部门用于粮食和储备物资保管保养、轮换转移等费用的支出。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指部门用于对地方粮油和物资储备企业的奖励及补助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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