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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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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职能简介.......................................(1)

(二)2023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2)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十一、名词解释.......................................(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6、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重点工作

1.稳步保持经济指标增长。预计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幅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9%以上2.预计完成固定资产出数2亿元、入库2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亿元,向上争取资金2亿元,完成非税收入7万元。

2.进一步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一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2023年小春粮食种植面积不少于17.2万亩,油菜籽播栽面积不少于10.24万亩,其中油菜扩种1.7万亩。重点建设“平—曾—李—两—临”环线马铃薯示范带,“汪—麻—临”小麦复种改制示范带,朝—羊路、108国道沿线油菜示范带。二是狠抓绿色生产,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坚持以种定养,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大力实施绿色高质高效粮油示范片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在各乡镇建设200亩以上的粮油核心示范片各1个。三是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并出台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聚力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一是加大蔬菜种植结构和模式调整,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种植技术培训,抓好曾家山蔬菜基地发展规划,围绕“一环四区十基地”空间发展进行布局,擦亮曾家山露地蔬菜品牌。二是抓好已建园区管理,制定并健全完善园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建管并重,统筹推进已建园区提质增效工作,坚持“三条腿”走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进一步优化整合涉农相关项目、努力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推进三产融合发展,聚力推进联农带农取得实效三是抓好龙头企业发展和联合体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对接沟通,积极为项目争取,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加工业水平。

4.推动畜牧业产业链延伸。一是稳定发展生猪、巩固提升广元土鸡、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做好土鸡保种选育工作。稳定能繁母猪保有量,促进“结构优化”,推进“更新换代”,督促指导填槽补栏,扎实抓好动物防疫,严防严控非洲猪瘟,确保完成全年生猪出栏目标任务。推动肉牛羊产业突破性发展把保障种源供应作为做大畜牧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在重点乡镇规划建设肉牛冷配改良站、种牛羊扩繁场和母畜养殖基地扶持种牛羊企业扩产提能力争招引1家肉鸡养殖龙头企业入驻我区,通过农企合作,带动土鸡产业发展。二是坚持规模化、抱团式发展,放大“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基地+农户”的养殖模式效应,积极探索创新更紧密的农企利益联结模式,不断提升养殖效益,持续助农增收。

5.优化提升乡村产业结构。一是按照高质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绿色导向,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二是推动产业融合,进一步加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力度,特别是农旅融合力度,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等发展新模式。

6.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继续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成员权利为目的,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抓集体经济增收,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确保应改尽改,让广大农民更多享有发展成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农业农村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农业农村局总编制91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行政执法编制23名,事业编制52名,机关工勤编制2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10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行政执法人员17人,事业人员53人,事业工勤人员8人;退休人员7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卫生系统包含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2355.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44.9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98.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1235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46.17万元,占1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5.1万元,占37.8%。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12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58万元,占15.7%;项目支出10410.52万元,占8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55.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44.9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98.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8.9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6.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97万元、农林水支出4246.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6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845.0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6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70.57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42.97万元,占3.1%;农林水支出4246.96万元,占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30.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93.2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安家和生活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伤、失业保险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4.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5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疫苗补助和工作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45.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房租、监测工作经费、实验室监测流调等费用。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为96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60万元、提灌站建设8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99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56万元、五良融宜机化改造“示范县”项目200万元、2022年家庭农场培育60万元、2022年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90万元、2022年畜禽省级核心育种场性能测定5万元、2022年综合测试站80万元、2022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及安全性监测30万元、2022年省级“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示范县创建200万元,2023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食用菌发展技术服务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村集体经济代理记账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数为931.7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456.72万元、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450万元、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25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预算金额为25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高标准农田地方专项债发行一案两书编制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财政下达结转结余资金3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预算资金84.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蚕桑发展31.5万元、院地合作45万元、长江十年禁捕3万元、农业综合执法经费3万元、蚕桑得技示范推广工作支出2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210万元,主要有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13.3%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1.6%

单位现有日常执法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用车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866.7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3823.27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3.其他支出(类)基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3.76万元,上升78.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2540.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动植物疫情监测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产特色主导产业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质量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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