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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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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1.督促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培训。

3.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4.做好区直机关党员的教育引导、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志愿服务、党内表彰激励关怀等日常事务工作。

5.协助区委相关部门做好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业务指导、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等;配合做好区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考核、评先评优及表彰(表扬)工作。

6.统筹做好干部帮扶工作协调、服务、考核。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区直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聚焦“一条主线”。区级各部门单位和机关基层党组织要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推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2、坚持“一个思路”。即,坚持“政治统领、服务中心、提质增效、争先创优”的工作思路抓机关党建。政治统领,就是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政治三力”,始终走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前列。服务中心,就是要紧扣区委决策部署,督促党员干部在“拼经济、比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一线中履职尽责、建功立业。提质增效,就是要以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机关提能、以“五好党支部”创建推动组织提质、以党员积分制管理推动工作提效,进一步落实区委“明规矩强纪律转作风提效能”要求。争先创优,就是要在各条工作战线上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高效率落实、高成绩交卷,见红旗就扛,见先进就争,全面创一流。

3、突出“三大抓手”。一是全面启动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让部门党组(党委)动起来。二是全面启动区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让机关基层党组织抓起来。三是全面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让党员示范带头做起来。以这三大抓手推动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在抓党建、促业务、强作风、助发展等工作上再立新功。

4、紧扣“三大重点”。围绕区委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区直机关以“定目标、定岗位、定时限”,全面推进“拼经济、比发展”重点任务。以“四级包联网格”矩阵式管理,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包联共建。以“社区吹哨鸣号、机关党员干部报到”机制,全面深化城区基层治理。

5、落实“一个保障”。制定“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晰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这“三级”,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这“五岗”的职责任务,巩固深化区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管理抓建、基层党组织具体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聚焦“一条主线”、坚持“一个思路”、突出“三大抓手”和紧扣“三大重点”提供强有力的责任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卫生系统包含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36.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3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5万元,占85.35%;项目支出20万元,占14.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5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5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2万元,占8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万元,占8.84%;卫生健康支出4.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占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2.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31(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7.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管理事务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单位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行政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事业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001万元,0.4%。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6万元,上升27.4%。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共有车辆: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单位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行政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事业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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