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详情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职能简介.......................................(2)

(二)2023年重点工作.................................(6)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8)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预算情况...................................(9)

(二)支出预算情况...................................(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9)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1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2)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十一、名词解释.......................................(13)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行业执业资格人员管理。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3.负责拟订有关行政审批规程细则。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工作。接受委托承办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协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燃气、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指导城市综合开发。

5.研究编制行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行业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指导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各类资金争取工作统筹行业统计及预测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区镇(乡)和村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的监督管理。

7.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和全区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建设)。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全区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级保障性住房管理和棚户区改造统筹协调工作。监督住房室内装饰装修工作。指导房地产管理执法监察工作。

8.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指导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考核、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依法支付劳动工资。

9.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负责调查、测算全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人工工资单价,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参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程造价与招投标执法监察工作。

10.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和行业管理。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职责。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城镇减排、勘察设计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指导各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建立规范的图审机制和制度;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抽取图审机构和签订服务合同;协调建设单位和图审机构工作关系;指导图审机构按合同和相关规范履行审图职责;督办图审机构限时办结图审业务。

11.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指导协调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现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相关职责。

12.负责全区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区城市园林绿化政策法规和技术文件;指导和监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城市绿化执法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公园城市建设和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拟定全区城市景观建设政策法规和技术文件;指导和监督城市风貌管控和城市设计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乡土建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全区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和对相关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排水、污水处理相关规划编制、审查,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服务标准、排水和污水处理价格测算等工作,按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指导或监督管理。

14.负责房建、市政、建筑行业、招投标、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1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点信访案件。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6.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事项。

(二)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做靓主城区、做强中心镇、做优特色镇,实施公园城市理念,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做实城市更新,以金堆新区开发为要点,做实新区建设,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理念,做实城市能级提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最美县城,努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1.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突出城建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最美县城。继续抓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三官桥道路改造、羊木水香(三期)、曾家山·原乡、五坊街、汉王居、羊木片及沙河片天然气输配工程、城镇污水设施建设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金堆新区市政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持续抓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全面推进城市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主城区综合服务能力。

2.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牵引,不断提升村镇建设水平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大建制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深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推进中子、羊木、曾家中心镇建设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乡土建筑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3.以住有宜居为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住房体系。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原则,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因城施策构建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更多的新市民和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4.以行业管理为重点,持续推进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深入抓好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城市照明智能化、园林绿化本土化、城市燃气排水便民化,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建设工程报批程序,鼓励建筑企业加快发展。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认真抓好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5.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风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抓学习、强素质、长本领的内生动力。始终坚持抓实抓严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政务公开,做好信访处理,加强社会监督,提升部门公信力,推动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955.95万元(包含上年结转521.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860.93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00万元)增加4095.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5955.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21.91万元,占8.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4.02万元,占34.6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70.02万元,占56.58%。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5955.95万元(包含上年结转5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32万元,占13.25%;项目支出5166.63万元,占86.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55.95万元(包含上年结转521.9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95.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4.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70.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36.57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98万元、其他支出28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64.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03.0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5万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28.46万元,占1.38%;城乡社区支出1893.54万元,占91.74%;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38.07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7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3.54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4.210(类)11(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8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

5.212(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6.212(类)01(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385.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

7.212(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8.212(类)03(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9.212(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9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213(类)05(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1.221(类)01(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9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12.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8.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84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0.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和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370.0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7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208(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3.54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六)210(类)11(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8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

(七)212(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八)212(类)01(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385.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

(九)212(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十)212(类)03(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十一)212(类)99(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9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213(类)05(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十三)221(类)01(款)08(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9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十四)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8.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