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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水库事务事务中心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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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水库事务事务中心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职能简介.......................................(2)

(二)2023年重点工作................................(2)

二、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5)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5)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十一、名词解释.......................................(7-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水库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区水库建设管理工作和制定水库工程日常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负责维修养护工程以及设施设备。

4、负责编制工程调度运用计划、防汛抗旱预案和年度用水计划。

5、负责全区水库防汛抗旱及水上安全工作。

6、负责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及其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区水库事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双峡湖水库枢纽工程已完工,计划2023年6月底前完成完工验收,年内实现结算审计送审。

202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启动移民安置验收工作,完成年度投资3512万元,实现2023年退库目标。

二、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水库事务中心属财政二级预算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水库事务中心总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0 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0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水库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卫生系统包含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水库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8.1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3.91增加24.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减少)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事业单位每年调增薪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水库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88.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水库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8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区水库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1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事业单位每年调增薪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1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68.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1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事业单位每年调增薪资;三是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万元、占10.65%;卫生健康支出3.21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68.8万元、占78.1%;住房保障支出6.71万元,占7.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经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3.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4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库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库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2年公务接待1.65万元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 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万元,上升12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均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固定资产总额0.6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按财政部门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均已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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