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路 有效保护路产路权
主题:依法治路 有效保护路产路权
嘉宾:袁加良 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时间:2022-10-24
简介
朝天地处秦巴山南麓,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山高坡陡,地理条件差,道路建设难度大、投资高。近年来,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加快建设外联内畅、区域成网的交通体系,夯实了广元建设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北部支撑。“十三五”期间,建成西成高铁朝天段等国家交通大动脉,实施农村公路2200余公里,配套农村安防设施2000余公里,公路事业的大发展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各类破坏、毁坏公路及公路附属、乱堆、乱倒、乱摆、乱建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实施依法治路,切实加强公路保护,才能维护好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使用质量,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依法治路,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袁加良,就我区依法治路,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袁局长,您好!非常欢迎您来到咱们的演播室,首先请您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袁加良]: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袁加良。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朝天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今天很荣幸,能够通过区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和大家交流我区依法治路,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工作相关情况,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主持人]:袁局长,您好!据我们了解,实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区交通运输局将原有的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区公路路政管理所的职能整合,成立了一支执法队伍,请简单介绍一下该机构的职能职责。

[袁加良]: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于2021年4月,与区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具体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综合执法工作。

公路路政管理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执法职能,具体包括路政巡(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路产赔(补)偿。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实施路政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保护路产路权;

3.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4.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5.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等。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执法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主持人]:袁局长,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已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那在日常的工作中,你们是怎样开展路政管理工作的?

[袁加良]:在日常工作中,交通执法人员按照巡查计划对区域内县级以上公路进行路政巡查。根据巡查管理规定,国省道每天巡查1次,县乡道3天巡查1次。遇有极端天气、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加大巡查频率,重大情况紧急出巡。巡查中重点查看路况、路产有无损毁情况,及时发现、查处路政案件。对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超限运输、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同时还积极开展治超工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主持人]:刚刚提到了巡查当中要重点巡查路况、路产有无损失,以及路政案件,能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巡查什么吗?

[袁加良]:在巡查过程中,一是对所辖道路检查是否有堆物占道、摆摊设点等情况。二是所辖道路检查是否有擅自挖掘公路及跨(穿)越、架设埋设管线的行为。三是对所辖道路检查是否有车辆遗撒及污染公路的行为。四是对管养道路桥梁的桥下空间检查是否存在堆物堆料等违法行为。

[主持人]:截至目前,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路政管理中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袁加良]:一是开展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保障路域安全畅通。二是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私自埋设管线、开设道口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整治摆摊设点、堆物堆料、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

[主持人]:国道108线是我区内一道重要的交通干线,经常看见老百姓在沿街设置摊点,请问这种违法行为怎么处理?

[袁加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我们在日常巡查工作中,一旦发现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物堆料以及打场晒粮等情况,我们会立即制止这些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刻将道路上的障碍物清理干净,情况严重时我们会进行强制清除,并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道路上违法摆摊设点,既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正常出行,又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市容市貌及车辆通行安全等问题,公路上来往车辆众多,部分群众由于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违法占用道路的行为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人身财产损失,这也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一旦酿成悲剧,到那时就后悔莫及了!也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保障我们的交通安全和出行安全。

[主持人]:如何依法查处擅自挖掘公路的违法行为?

[袁加良]: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公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擅自挖掘公路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危及公路安全畅通,影响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违法施工方缺乏地下管线保护意识和相应的技术措施,极易导致地下管线损坏,可能引起停水、停气、停电和通讯中断等问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主持人]:除了严厉打击擅自挖掘公路的违法行为,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保护路产,面对损害公路路产的行为,我们是怎么做的?

[袁加良]:依据《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上报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并依据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标准缴纳赔偿费。对故意损坏公路附属设施及损坏设施未上报的行为,依据《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损坏路产案件,首先维护好交通秩序,通知养护单位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并勘验现场、调查取证,按照案件处理程序进行查处。在我们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未上报的行为,这给我们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执法大队采取了各种措施积极追查损坏路产案件,有效保障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好公路安全畅通。

[主持人]: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治理车辆超载超限的工作开展如何?

[袁加良]:众所周知,车辆超限超载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损害公路、桥梁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按照《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主要以下三种形式参与治超执法工作:

一是定点治超。在川陕交界处建立七盘关超限检测站,对过往货运车辆逢车必检,一旦发现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并对超过限定标准要求的移交交警处理。

二是流动治超。联合区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结合货车通行特点和货运源头分布情况,开展常态化流动治超联合执法。

三是非现场治超联合执法。依托公路上安装的不停车称重、自动抓拍识别、超限车辆信息提示等设备设施对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取证,实施行政处罚。

[主持人]:今天,听了袁局长的介绍,相信很多网友都和我一样,对如何依法维护路产路权有了全面的了解。感谢袁局长今天与我们的交流分享。因为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节目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袁局长,谢谢您!

[袁加良]:谢谢主持人,也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市民朋友对朝天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袁局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室。也感谢广大网友和市民朋友对我们栏目的关注和参与。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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