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最新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的公告
广大经营主体、办事群众: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提升登记服务质效,现就启用新版登记文书及材料规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5月1日起,市场监管登记机关将统一使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办理各类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原相关登记文书及材料规范同步停止使用。
二、2026年5月1日起,对提交材料、申请文书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登记备案办件,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退回修改,请广大办事主体严格按照新版规范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三、选择全程网办方式办理登记备案业务的申请人,为避免因规范切换影响业务办理进度,请于2026年4月29日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办件,我局将加急审核、高效办结。凡因申请材料不齐、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无法在4月30日工作时间内配合完成实名认证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登记的,5月1日起,登记机关将对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办件作退回修改处理。
四、请各经营主体及时学习熟悉新版登记规范要求,提前备齐办理材料,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避免因政策调整、材料不符影响业务办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1.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
2.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
3.经营主体在线登记(备案)文本示例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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