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海螺第二原料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蛇红山石灰岩皮带廊道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31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海螺第二原料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蛇红山石灰岩皮带廊道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
3、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朝天镇境内
4、建设单位: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麓水清山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朝天镇境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皮带运输廊道约5km(含转运站3座)及配套的设施,起点位于1#转运站,终点位于3#隧道入口,设计输送能力2000t/h。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7、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管理,杜绝事故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地和林地施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在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减小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用封闭式双层皮带运输廊道,在各转运站设置布袋除尘器,将皮带转运点的粉尘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运输物料和施工时间、打围施工、加强各路段管理、协调施工车辆通行时间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选择合理的爆破时差、控制段最大装药量、采用微差起爆、控制掘进进尺、采用预裂爆破可有效减低爆破振动,使其控制在较低的水平。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声器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剩余部分送矿山拟建排土场堆存;沉淀池底泥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送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可回收的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处理;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收尘灰收集后送海螺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皮带由厂家回收处理;检修含油废物及废油依托矿山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6)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活动应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做好施工弃渣、废石的处置和综合利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新增水土流失,严格落实对破坏的林地及时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对工业场地等全面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应尽量利用当地乡土物种,就地开展原生植物移栽,促进植被尽快恢复。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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