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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纳污为宝”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类处理

发布机构: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9-12-31 21:39 字体: [ ]

一是分散污源“还肥于田”。以“清洁无害、循环利用”为原则,对居住分散、排污量小的农户,结合农村改厕,按照每户1000元补助标准,鼓励农户自建2—5个立方小型三格化粪池,将厨余废水、洗涤用水等生活污水引进化粪池,经初步无害化处理后回用农田。

二是规模污源“就近还林”。综合考虑造价、使用方便等因素,在场镇、中心村等农户居住集中区域,修建处理规模50—100立方米不等的污水处理集中收储处理池或处理站(点),集中处理附近农户生产生活污水,就近引入山林灌溉。

三是闲置资源“就地化气”。对农户闲置、废弃的沼气池进行维修改造,在沼气池上修建厕所、牲畜圈舍,将圈舍清洗、人畜粪污引进沼气池,经过厌氧发酵处理,提供农户家庭用炊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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