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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9-04-19 15:31 字体: [ ]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其他事业单位3个。鉴于本预算编制前区本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因此,本预算包括下属其他事业单位3个等相关预算。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31名,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40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28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固定资产总额364.6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区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全区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四)承担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的执行。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并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八)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及实施,指导城镇燃气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二)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使用和安全。

(十三)承担贯彻执行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全区测绘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测绘工作,负责测绘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

(十五)制定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十六)管理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区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住房和建设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城乡规划建设住房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54.9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23.5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奖和人均2000元的工会经费的预算收入。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54.9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23.5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会经费支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41.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9.06万元,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经补贴等。公用支出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方面的支出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13.6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28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5.28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0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项目资金213.63万元,其中213.63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附表(2019住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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