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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整治矿井涌水。邀请省地勘院对需要治理的21家37个矿井涌水再次进行了逐一摸排和调查,确定了“疏、堵、治、管”的治理路线。委托省地勘院制定了全区矿企涌水治理总体方案,提出了矿企涌水治理拟采用的5种治理方式(中和-接触氧化-沉淀法、封堵法、回灌法、中和-人工湿地法、风险管控)。完成矿企涌水“一矿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单位公开招标工作,争取11月底前完成“一矿一策”治理方案编制,12月底前完成治理方案评审工作。确定西北关口煤矿作为涌水问题治理试点矿,启动了试点相关前期工作,现已完成关口煤矿矿井涌水“一矿一策”治理方案专家评审工作。
(2)全面治理煤矿环境。对全区13家煤矿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制定“一企一策”和“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倒排工期,加快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按照治理方案加快对已关闭煤矿弃渣治理施工进度,确保弃渣治理按照时限要求整治完成。对现保留煤矿弃渣、煤矸石存在问题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用砌筑挡渣墙、修筑路基、平整工业场地、烧结煤矸石砖、充填塌陷区、采空区、覆土绿化等方式,加快治理。截至目前,全区13家煤矿,已完成治理5家、5家正在治理中、3家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3)加紧治理非煤矿山。编制非煤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全区90家非煤矿山中需要采取工程修复措施的61个,其中,需要财政投入资金开展恢复治理工程的45个,责成企业恢复治理的16个,需要恢复的生态环境修复面积67.27公顷。现已自然复绿29个。采取简易修复措施的30个非煤矿山已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现正在按照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力争到2019年底完成50%的修复任务。15个需要采取工程修复措施的非煤矿山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力争在2019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20年初开工建设。16个由企业负责的在建、生产非煤矿山,正在编制“二合一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