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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4-08 08:32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复合脱硫设施技改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8-2020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复合脱硫设施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朝天区大巴口工业集中区海螺水泥厂内

  3、建设单位: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天区大巴口工业集中区海螺水泥厂内,相关公辅设施均直接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1、2号窑窑尾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直接依托原有项目,针对1、2号窑窑尾废气各设一套复合脱硫系统备用,当水泥厂原材料成分发生变化时(替换为广元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处置固废;处理对象为中石化钻井水基泥浆、广元太阳坪金矿尾矿及泥浆、中石油废脱硫剂和鑫泓钻井废水泥浆;原料改变后其含硫量增大(不同原料含硫率约为0.09%——17.01%)),作为备用设施及时启用,利用粉剂前端窑内固硫,水剂后端增加固硫效率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去除窑尾废气中的SO2,确保实现2条线窑尾废气中SO2排放浓度能达到C类企业减排标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粉剂筒仓储存系统;2)粉剂下料、计量、输送系统;3)水剂母液(50%比例)储罐储存系统;4)水剂稀释系统;5)水剂雾化喷淋系统;6)自动控制和配料系统。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属于环境工程治理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报告表》要求,不得新增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新增复合脱硫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按照《报告表》要求,降低原厂SO2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

  (2)加强对新增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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