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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生态环境局四措施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5-12 16:02 字体: [ ]

为有效防范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朝天生态环境局四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1)加强排查,消除环境隐患。结合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境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加大日常巡查频次,消除污染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每季度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查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起,处罚款27万元,办结环境信访问题4件,办结率100%。

  (2)加强宣传,坚持警钟长鸣。成立环保知识“进企业”宣传服务队,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树立企业“红线”意识。要求企业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汛期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配备应急装备,提高防范环境污染事件能力。督促企业制定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已累计完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94家。

  (3)加强监测,完善预警机制。强化预警监测,八庙沟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24小时监控入境断面水质。做好流域断面水质监测,每月与利州区共同开展嘉陵江断面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坚持川陕联动、部门联动,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

  (4)加强值班,确保畅通信息。建立环境安全值班制度,每天由1名党组成员和3-4名工作人员共同值班,确保12369环保热线和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出现环境污染,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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