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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7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7-01 09:31 字体: [ ]

关于2020年7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张家坝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2020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张家坝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朝天区羊木镇张家坝片区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张家坝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污水管网2.1km,其中主管网0.6km,支管1.5公里,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绿化恢复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闭水实验废水分区段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分段施工,定时洒水,定期对运输通道清扫、冲洗,车辆限速行驶、加盖防尘布、封闭式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临时弃土堆按时洒水降尘,同时要求加盖篷布。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分段施工,禁止午休和夜间施工,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营运期污水管道淤积物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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