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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10-13 09:00 字体: [ ]

关于2020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沙河镇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2020年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沙河镇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南华村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沙河镇南华村,占地面积517m2总建筑面积45m2,设计日处理规模为2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反硝化+生物转盘+絮凝沉淀+滤布滤池+紫外消毒+人工湿地”。新建污泥脱水间、综合用房,人工湿地以及变配电、供排水、厂内管网等配套办公生活设施,利用原有格栅渠、污泥池、出水渠。对原有A2/O组合池进行重新划分,改建为调节池(1格)+反硝化池(1格),再在组合池体上加盖放置生物转盘一体化设备、絮凝沉淀一体化设备、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一体化设备。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混合污水经反硝化+生物转盘+絮凝沉淀+滤布滤池+紫外消毒+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后,尾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格栅池、生物反应池、污泥脱水机房等的管理,污泥栅渣及污泥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密闭,加强厂区绿化,有效去除恶臭气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主要是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栅渣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紫外线灯管、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厂区绿化措施,污泥处理区等臭味及噪声较大的地区种植乔木和灌木,形成有效绿化屏障,达到隔声、降噪、除臭的效果。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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