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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2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龙圣达新型建材辅助材料生产线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龙圣达新型建材辅助材料生产线项目
3、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经济开发区羊木工业园区
4、建设单位:四川省龙圣达建材有限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悦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经济开发区羊木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6663.03平方米,新建厂房10009.02平方米,办公用房733.37平方米,建设建材辅助材料减水剂、泵送剂、速凝剂、膨胀剂等液体、粉状复配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15万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文明施工、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车辆限速、现场封闭等措施降低粉尘;营运期人工投料、袋装工序粉尘通过集气罩和收尘管道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并设立永久采样平台和监测孔,原料储存粉尘经灌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运营期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原辅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弃砌块制成步道板综合利用,三乙醇胺包装袋、废机油和含油棉纱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