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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2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
3、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康乐村
4、建设单位:水磨沟镇人民政府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悦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康乐村,占地面积744.56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格栅+调节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管道总长度为3.56km。项目总投资563.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环保工程,所处理废水为生活污水,出水水质要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文明施工、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车辆限速、现场封闭等措施降低粉尘;营运期恶臭通过加强管理,定时清洗污泥脱水机,污泥日产日清运输车辆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运营期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及时清运;营运期生活垃圾和格栅栅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浓缩干化后外售,监测废液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