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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的通告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2-09 14:19 字体: [ ]

为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行文明祭祀、绿色祭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广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规定,从2021年1月起,在全区殡葬服务场所及城乡祭奠祭祀场所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止焚烧和燃放的物品包括冥币(纸钱)、香烛、花圈、纸扎或塑料祭祀品、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丧葬用品。
      二、本通告禁止焚烧祭品和燃放鞭炮的区域范围为益后公墓、烈士陵园、坟区、城乡街道、河道、广场、绿化带及各乡镇森林防火区。
      三、朝天区益后公墓、烈士陵园禁止带入祭祀易燃易爆物品。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公墓内设立祭品兑换点,以鲜花等绿色环保祭祀用品无偿换取群众自带冥币、香蜡和烟花鞭炮等丧葬祭祀用品,提倡丝带寄哀思、天堂信箱寄语、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安全文明的祭祀方式祭奠故人。

四、祭祀群众要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的相关规定,在祭祀区内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劝导,服从殡葬管理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如违反祭祀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视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全区人民群众要严格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相关规定,积极响应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及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要求。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大文明祭祀、绿色祭祀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村(居)民自觉摒弃丧葬陋俗,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大力推行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绿色祭祀方式,着力营造文明有序的祭祀环境。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殡葬服务机构要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加强巡查,一经发现火情,快速制止并及时报警(电话:12119-6)。如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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