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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拟对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对拟审批的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城南污水处理站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城南污水处理站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城南,叠溪河右岸,占地面积1200 m2,总设计规模为800m3/d,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主要接纳曾家镇城南片区生活污水,不接纳工业污水。
二、排放方式及要求
排污口位置: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城南,叠溪河右岸,东经106.101447°,北纬32.607631°。
类型:生活废污水。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排水影响
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化学需氧量(COD)为14.6t/a、氨氮(NH3-N)为1.46t/a、总磷(TP)为0.146t/a。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入河污染物量有较大减少,对水域环境影响有明显正效应。项目排污对叠溪河论证河段水环境影响轻微,符合水域管理要求。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4月6—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8623563
电子邮箱:4081834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