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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绿色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广元旭航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项目征地约82433.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903.97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生产车间等。办公生活用房包括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为2835.6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034.4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 49.14平方米;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6025.25平方米,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6128.5平方米,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6258.9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为生产全钢爬架、铝合金爬架、铝合金型材(模板专用)、铝合金门窗型材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高层建筑外架安防设施以及合金门窗型材。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2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营运期酸洗废水、水洗废水、酸雾喷淋更换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经预处理池处理的生活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一并排入石材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科学施工、设置围栏、防尘布覆盖、清洗运输车辆等措施减小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固定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喷塑粉尘经自带旋风+滤芯+布袋粉末回收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2#)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间接冷却水降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4#)排放,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5#)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设备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隔声、减震、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用于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边角余料、不合格品、废弃包装材料等集中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废酸洗槽液、隔油池油污、废机油、废包装桶、沾有油污的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