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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7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7-12 10:15 字体: [ ]

关于20217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天禾包装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712-20217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天禾包装加工项目

  3. 建设地点: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4. 建设单位:四川天禾包装有限公司

  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租赁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共建产业园一期1#厂房2楼建筑面积未3500平方米,配置分纸机、水墨印刷机、开槽机、打钉机、裱瓦机、烫金机、模切机等设备,实现年产纸盒100万个,彩盒50万个。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混凝预处理脱色+压滤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粉尘经负压抽风自动落入清废桶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有机废气经集气+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选用底噪设备、密闭、减震、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残次品、边角余料、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印刷版、废机油、含油面纱手套、废机油桶、污泥、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定期委托专业清掏公司清掏后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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