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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7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朝天区朝天镇
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天区朝天镇,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大巴口分院现有占地范围内改扩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不新增占地。大巴口分院现有占地面积为3046.68平方米,已建医疗建筑面积2621.88平方米,已建辅助用房面积325.24平方米,设置普通病床位25张。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医疗建筑面积1929.44m2,设置48张传染病床(将原来的25张普通病床改成传染病床并新增23张传染病床),将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40m3/d)增加预消毒工艺。门诊人数不增加(200人次/d),职工人数不增加(25人),年工作365天,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项目总投资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9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水经预消毒+二级处理+消毒脱氯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朝天区大巴口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恶臭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臭氧净化消毒灭菌除臭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屏障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医疗废物交由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物中心处理;病理性废物交由广元市殡仪馆处置;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