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近日,朝天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朝天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朝天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等。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全面安排部署。1月2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告》的具体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和安全燃放知识,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监管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将禁放宣传工作同一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组织30余名执法队员深入小区、广场、店铺广泛宣传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共计张贴、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420余份,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通过“微朝天”“天下朝天”等网络宣传平台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增加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加强巡查监管。执法人员采取机动巡查和定岗定责相结合,不断加大市容管控、执法巡查力度,开展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和定点执法活动,对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发现一处,处罚一处,将各种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