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水利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水利局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25名,工勤编制2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518.90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朝委〔2011〕)1号)精神,设立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机改为水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监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
(六)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广元市朝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48.45万元,较2021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921.39万元下降68.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建设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48.45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21.39万元下降68.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建设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639.18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干部职工全年工资薪酬及保险公积金、临聘人员定额补助、遗嘱人员抚恤金等。
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4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水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562.0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74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74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水利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水利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水利局项目资金562.03万元,其中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412.03万元;水利救灾资金2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70万元;龙洞背水厂遗留问题经费1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15万元;消防设施运行维护2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10.88万元,累计折旧261.84万元,净值249.03万元。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详细情况如下(单位:元):
资产类别 |
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资产净值 |
占比情况 |
房屋及构筑物 |
2,718,351.00 |
729,856.84 |
1,988,494.16 |
53.21% |
专用设备 |
402,833.50 |
357,070.84 |
45,762.66 |
7.89% |
通用设备 |
1,694,329.54 |
1,370,971.85 |
323,357.69 |
33.17% |
家具、用具、装具 |
293,238.00 |
160,486.57 |
132,751.43 |
5.74% |
合计 |
5,108,752.04 |
2,618,386.10 |
2,490,365.94 |
|
年末公共基础设施原值39840.12万元,未提折旧。详细情况如下(单位:元):
资产类别 |
资产原值 |
占比情况 |
小型水库(7座) |
309,000,000.00 |
77.56% |
污水处理厂 |
20,000,000.00 |
5.02% |
农村供水工程 |
1,339,000.00 |
0.34% |
管道 |
68,062,173.92 |
17.08% |
合计 |
398,401,173.92 |
|
政府储备物资年末原值共77.03万元,未提折旧,均为防汛抗旱储备物资。
无形资产年末原值共3元(名义金额),为单位建筑用地。该土地使用权建筑用地共1982㎡。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