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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彩票公益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7 | 7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 | 7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标准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及时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所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均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支付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该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现象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各级资金预算合理的使用各项资金,未偏离预算数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所有资金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按时做好绩效申报,加大绩效监控,完成绩效评价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均足额安排资金,认真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年内保障孤儿助学工程7人;2.按照10000元/人.年标准,按月通过“一卡通”惠农惠民发放系统发放到对象社保卡;3.严格对象审批及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 1.年内保障孤儿助学工程6人(年内增员4人、减员5人);2.按照10000元/人.年标准,按月通过“一卡通”惠农惠民发放系统发放到对象社保卡。全年累计发放助学金7万元;3.严格对象审批及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孤儿助学工程补贴对象人数 | ≥7人 | 6人 | 年内增员4人、减员5人 | ||
质量指标 | 受助对象审批合格率 | 100% | 100% | ||||
受助对象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100% | |||||
审批资料档案规范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限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执行孤儿助学工程标准 | 10000元/人·年 | 10000元/人·年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孤儿提供就学保障 | 持续保障 | 持续保障 | ||||
提升政策知晓率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 不断完善 | 不断完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