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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5-23 09:21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2024年小型灌区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2024年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31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2024年小型灌区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朝天镇、李家镇

4、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朝天镇、李家镇。本工程渠道维持原渠线布置。本次工程拟对8条干渠、3条支渠共计长度20.98km进行整治,新建支管30.27km,新建分水闸12座,新建放水洞31处,新建泄水闸2处,设置节制阀32处、泄水阀4处、排气阀7处,修建闸阀井43座。郭家垭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00亩,起点位于朝天镇郭家垭水库下游左放水洞,终点位于朝天镇黄家湾;东山庙灌区设计灌溉面积0.102万亩,起点位于羊木镇东山庙水库下游左岸放水洞,终点位于羊木镇滨河路附近;李家槽灌区设计灌溉面积0.245亩,起点位于李家槽水库下游左岸放水洞,终点位于朝天镇吴家沟;军师庙灌区设计灌溉面积0.033亩,起点位于军师庙水库下游右岸放水洞,终点位于朝天镇瓦窑盖;淖池灌区设计灌溉面积0.28亩,起点位于李家镇淖池水库下游东侧,终点位于李家镇大弯梁。项目总投资148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拟在各个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停发场旁边设置10m3沉淀池进行处理,每个施工场地设置一个,冲洗水通过沉淀之后的废水回用于冲洗过程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袋装后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不设置弃土场。在管道铺设后及时将土石方回填至施工沿线管道开挖区域,并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环境。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时应做好迹地恢复,必须清除废料,堆场的弃渣采用挡渣墙防护和种植植物护坡等措施进行保护。表土单独剥离,单独存放,做到“三分一回填”,及时恢复植被。严禁在施工期捕猎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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