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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四个挂钩”优化预算绩效管理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25 09:41 字体: [ ]

为持续提升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切实减少资源浪费,严格预算绩效结果应用,近日,我区印发了《广元市朝天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办法》,将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融入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实行“四个挂钩”优化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政策和项目设立挂钩。将自行评估结果审核意见和财政重点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和项目设立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对预算项目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前期审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强化预算源头管控,防控财政资源配置低效无效。

二是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照规定设定的不得提交预算,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为“通过”的,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保障预算需求;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实施。统筹盘活预算资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实现预算绩效“精准控制”。

三是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与预算执行、调整挂钩。将绩效运行自行监控结果审核意见和财政重点监控结果与预算执行、调整挂钩。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及时调整预算、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有效减少财政资金闲置浪费。

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挂钩。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按比例增加下一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充分保障下一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差的,按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奖惩并举,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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