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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05 15:28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十一、名词解释.......................................(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标准拟定、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辖区内国省干线及县道、乡道、桥梁新建、改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区国省干线、县道、乡道等普通国有资产管理事务性工作。为全区公路、水路、道路运输交通战备保障和应急管理提供服务;为全区工程质量与交通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区公路、水路技术政策、科技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区国省干线、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状况检测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区路网信息收集、处置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围绕全年公路运输周转量、邮政业务量总目标任务,加强日常调度,逐月做好分析、预警、预测,及时调整工作举措,切实掌握统计方法,力促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稳步增长。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车、路、企”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大力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加强多功能城乡客运场站建设,优化城乡客运网络布局,实现外联内畅覆盖城乡,形成相互衔接、舒适安全、方便快捷的城乡客运体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保持常态长效。持续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工作,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持续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和风险防控。秉持为民服务理念,认真办理建议提案、“12328”“12345”热线等民生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股室4个,分别为综合办、财务股、运输股、航道事务及安全管理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我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45.6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49.16万元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退休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5年收入预445.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445.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44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1万元,占13.2%;项目支出387.04万元,占8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45.6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退休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5.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6.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5.6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退休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1.51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占0.8%,交通运输支出436.04万元,占9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2025年436.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朝天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局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在编人员退休预算减少和例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445.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 51.42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394.2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7.1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387.04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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