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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05 15:49 字体: [ ]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10)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预算情况..................................(10)

(二)支出预算情况..................................(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1)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1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十一、名词解释......................................(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支部(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朝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朝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区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朝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区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区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学习研讨、联谊交友。将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校教学内容,以“五化”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朝天统战工作正确方向,进一步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梳理形成区委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及时调整充实区委统一战线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成员单位、乡镇的职责分工,细化完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适时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综合督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统战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3.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统战所长”有机结合,组织广大统战成员紧紧围绕区委“一个思路、两大路径、三个取向、四大目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思路。聚焦“十五”规划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行动,形成一批理论深度高、操作性强的理论成果。鼓励各民主党派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中央、省委、市委联系对接,在项目引进、捐赠争取等方面主动作为,助力朝天发展。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统战领域安全责任,抓好重大活动、重点场所安全指导工作,重点抓好宗教活动场所食品、消防、地质、房屋建筑、森林防灭火等方面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工作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监测研判、风险评估、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

5.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民主党派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述职测评、内部监督等制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把关口,吸纳素质高、能力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人士加入民主党派。完善民主党派阵地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6.积极推动履职作为。制定并严格执行2025年度政党协商计划,推动各部门参与政治协商。引导民主党派开展专题调研,聚焦文旅健康、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围绕“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高水平建言资政,高质量的议案提案。支持党外特邀监察员履职政风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监督。

7.持续开展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界别优势,认真研究谋划,激发民主党员活力,创建长效服务机制,积极投身工业、教育、医疗、科技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一党派一品牌”创建活动,提升民主党派服务中心工作贡献力。

8.深入推进“九广合作”。加强与九三学社省委对接,拓宽合作领域。持续推进“九广合作”项目实施,大力发展农业产业,积极促进医疗合作,全力推动环境改善等。争取九三学社省委对口帮扶,支持大尖山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基地。

9.更好促进“两个健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团结引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奋进新时代。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恳谈会,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0.开展经贸交流活动。认真落实“项目投资暨招商引资攻坚年”决策部署,组织商协会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交流活动,凝聚商协会、新乡贤会力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对已建异地商会的指导,推动异地商会筹建工作,搭建民营企业家信息沟通、招商引资平台。巩固与各地商会的友好合作关系,建立投资信息互通渠道,扩大合作空间,以商招商。

11.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捐资助学、扶危济困、吸纳就业、服务民生等。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进一步做实民营企业家“爱心助学”,继续组织好各类助学活动。鼓励企业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做好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工作。

12.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工作。持续做好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推荐认定及政治安排工作。加强对新任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培训,认真落实党外干部配备规定,积极推进党外干部配备工作。组织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培训班。完善联谊交友机制,强化对党外代表人士服务管理。

13.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推进新一轮无党派重点人物库动态管理,召开无党派代表人士召集人会议,做好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落实无党派(代表)人士“双走访”“双报告”制度。支持区知联会加强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千村共建”等乡村振兴社会服务活动,加强与各地知联会互访交流。

14.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落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指导新联会完成规范化建设。开展与省内外新联会联络联谊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支持完成网联会阵地建设,努力打造网络统战工作示范点和实践创新基地。

15.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巩固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铸牢意识;开展各类活动,构建共有精神家园;补齐民生短板,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防范风险隐患等,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6.抓好民族项目建设。实施好水磨沟镇、临溪乡民族项目,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补齐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增加群众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2026年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

17.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深入推进宗教领域普法和依法治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制定宗教场所规范化运行制度,打造观音寺、慧海寺等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加强民间信仰场所指导监管。常态化开展宗教场所检查督导,防范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和安全风险隐患,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18.做好港澳台协调服务工作。动态更新在朝常住港澳台同胞、定居台胞、两岸婚姻家庭等重点群体数据库。宣传新时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常态化开展传统佳节联谊交友活动,积极发展港澳台代表人士资源,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问题,争取人心支持朝天经济社会发展。

19.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作用。完成侨联换届工作,建好用好“侨胞之家”,深化为侨服务,宣传贯彻落实涉侨法律法规,加强对侨界代表人士和侨企常态化走访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侨商朝天行和投资洽谈会,组织侨界代表到浙江、福建侨商基地开展文化经贸交流。

20.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基地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全力支持中华职业教育社开展工作,推动产教融合,做深做实职业教育“星火计划”等项目。

21.推动统战实践创新。强力推动深化“九广合作”等十项重点工作,力争在2025年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实践创新成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朝天统战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

22.加强统战系统党的建设。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面推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三张清单”,推进“四责协同”。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管,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工会活动,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机关设置办公室(党派和干部股)、民族宗教股、对台股(港澳侨务股)3个业务股室。下属有广元市朝天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个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5年收支总预算271.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收入预算2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支出预算2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万元,占86%;项目支出38万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05万元,占82.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万元,占8.72%;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16.97万元,占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3.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主要用于: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独子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成本、厉行节俭。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无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运行经费30.4万元,比2024年增加4.39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增加预算2人,二是增加预算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底,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8万元。

十一、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目标绩效管理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

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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