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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方针、政策,协助配合制定全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2)负责争取国家、省、市的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做好市以工代赈办和市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计划衔接工作。
(3)综合协调全区以工代赈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做好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作。
(4)编制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调拨的安排工作。
(5)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项目库。
(7)协助有关部门对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搞好工程管理。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工代赈专项工作。全年完成以工代赈专项项目遴选申报6个,争取中央、省级资金2700万元。同时全面完成2023年李家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水磨沟镇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等4个项目的竣工验收。二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全年召开推广以工代赈联席工作会议5次,审议通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48个,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共计4504.53万元,通过市、区重点工作实施以工代赈方式项目3个,涉及以工代赈部分投资1970万元。三是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成两河口镇永平村和中子镇转斗铺社区安置点成功创建成市级产业发展及就业促进示范点,成功争取项目资金60万元,召开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业务培训会议2次,按照全年工作要点,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迎检资料收集整理。四是完成区委巡察工作。全面配合完成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本中心工作,不断整改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促进中心工作更加规范运行。五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代其他临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简称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是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股级)。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和项目管理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73.6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7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7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万元,占65.5%;项目支出59.9万元,占3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3.6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63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73.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6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73.6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1(项)01 2025年预算数为3.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工人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1(项)04 2023年预算数为170.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金等人员经费和单位运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173.6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01.14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2.5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9.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1(项)01 2023年预算数为3.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1(项)04 2023年预算数为170.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单位运行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