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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和数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牵头指导规范全区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窗口设置、业务办理。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4、统筹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
5、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统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体系和服务标准。
6、统筹建立并落实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等涉企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
7、协调推进全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拟订全区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政策措施、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数据人才队伍建设。
8、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及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数据统筹管理、开发利用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云资源管理,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9、拟订数字朝天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协调和管理。
10、牵头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考核并组织实施。
11、统筹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导向,聚焦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数据管理等重点工作,为加快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贡献力量。
1、坚持铸魂塑形,谱写基层党建新篇章。坚持党建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首要任务,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总结提升。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树立实干导向,深化“11580”党建品牌,实现工作高质量发展。
2、坚持创新争先,释放政务改革新动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区乡村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聚力提升网办质效,优化天府通办朝天分站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掌上办。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探索拓展“一件事”联办事项范围,满足企业群众“一次办好”要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面落实项目审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在线”,不断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深化“一窗兑现”,大力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3、坚持规范有力,探索交易服务新路径。不断完善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制度规则,优化电子开标、投标、评标规程,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架构,加快推进交易档案电子化、数字化。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聚焦交易信息共享、专家资源共享、远程异地评审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区域合作关系。持续推进“业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交易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效能。
4、坚持赋能增效,激发数据要素新活力。围绕数字广元“1155”整体架构,聚焦“1+5+N+2”具体抓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实现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在“四新一盘活”上求突破,在产业引进上求突破、在数据统计上求突破。认真履行数据共享和流通运营职责,加强数据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做好数字化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属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数据股)1个股室;管理“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内设综合管理股、交易受理股、交易组织股、交易评审股、现场监督股、网管股和政务服务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60.48万元,比2024年收支528.41万元增加32.07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当年新增项目增加。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5年收入预算56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48万元,占100%。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5年支出预算56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28万元,占80.34%;项目支出110.2万元,占19.66%。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60.4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当年新增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4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7万元)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0.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当年新增项目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75万元,占8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10.45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23.17万元,占4.1%。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252.76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运行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2)、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终目标绩效奖)、奖励金(独生费);(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综合窗口人员工资)。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事业运行(50):2025年预算数为152.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及年终目标绩效奖。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政务公开审批(06):2025年预算数为:89.28万元,主要用于:交易中心运转经费、信息化网络运行维护、政务大厅网络安全服务经费、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APP朝天区分站点建设资金等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5)2025年预算数为31.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事业单位离退休(99)2025年预算数为0.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6.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23.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0.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8%,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控制成本。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单位无公务车辆,本年无预算费用。
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2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95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一人,相关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560.4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310.05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40.2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10.2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行政运行(01):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政务公开审批(06):指机关单位开展政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事业运行(50):指机关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