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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05 16:17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

(一)单位职能简介..................................( 2)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3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预算情况..................................( 4)

(二)支出预算情况..................................( 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

十一、名词解释......................................( 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1.督促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培训。

3.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4.做好区直机关党员的教育引导、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志愿服务、党内表彰激励关怀等日常事务工作。

5.协助区委相关部门做好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业务指导、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等;配合做好区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考核、评先评优及表彰(表扬)工作。

6.统筹做好干部帮扶工作协调、服务、考核。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注重抓基础,提质效,持续推进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抓实“三大比武”和“三大重点工作”,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切实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贡献更多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03.5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03.5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10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3万元,占83.6%;项目支出17万元,占1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3.5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5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7万元,占82.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万元,占8.54%;卫生健康支出2.87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6.34万元,占6.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44.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单位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52万元,增长下降32.26%。主要原因人员类项目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共有车辆: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103.5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 75.61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0.9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7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单位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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