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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镇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4月15日
在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财政所所长张蓉
各位代表:
受大滩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镇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47212.8元,较2023年16452970.55元增长0.57%。2024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547212.8元,较2023年16452970.55元增长0.57%。其中:基本支出13332912.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等。项目支出3214300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及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支出。
需特别说明的是: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4745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47450元,较2023年下降1.04%,下降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三)2024年预算执行特点
1、规范财政管理,财政工作进一步精细化发展。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公共支出,努力构建服务型、节约型乡镇。
2、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大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的力度,强化村级“三项资金”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统筹发放村干部基本报酬。加大对农村基础公益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路、桥、站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支出保障机制,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级部门单位和乡镇“过紧日子”十五条措施(修订)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差旅等费用开支标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持“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全面提升绩效管理质效和财会监督效能,推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
(二)2025年财政预算情况
我镇2025年预算收入总数15143270.33元,较2024年预算收入总数15117765.68元增长0.17%,增长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经费增加;2025年预算支出总数15143270.33元,较2024年预算支出总数15117765.68元增长0.17%,增长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经费增加。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1431285.69元。
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1181984.64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253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508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45080元,较2024年预算下降5%,下降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2025年财政工作
2025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持续解放思想,护航经济发展
要积极引导村民自主脱贫,加大项目建设扶持力度,改善村民生活、生产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
(二)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财政支出
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等必要支出的资金需要,要大力压缩行政经费等开支,切实控制“人、会、招待”等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工程资金到位。
(三)突出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
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机关运转需求。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见票收支。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加大对镇村两级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力度,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使用效率。三是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作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