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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5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05-07 10:09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曾家山李家、临溪、麻柳场镇集中供水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31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曾家山李家、临溪、麻柳场镇集中供水工程

3、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山李家场镇、临溪场镇、麻柳乡

4、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山李家场镇、临溪场镇、麻柳乡。项目建设内容为:李家镇新建供水规模为1000m3/d的净水厂一座及其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710m2,主取水源为沟水库,副水源为李家镇永农村柏树坪下方一山溪沟处;临溪乡新建供水规模为1000m3/d的净水厂一座及其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162m2,主取水源为大洞岩山溪沟,副水源为地洞河;麻柳乡新建供水规模为500m3/d的净水厂一座及其配套设施,占地面积901m2,水源位于地洞河溶洞出口处,引水渠道与麻柳一级电站共用。本次评价对象为其中一期取水工程5处(含取水管)、净水厂3座,不含二期各乡镇配水主干管系统及各村组支管和入户管、加压泵站高位水池。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7、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设置隔离彩带,尽量减少施工扰动面积,划定施工作业带范围和路线,不随意扩大;施工应尽可能减少对土壤和农作物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按原状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及原有地貌,及时清理施工杂物及施工围堰,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建设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及时做好施工地生态恢复。

(3)依法依规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有效、可靠的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加强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4)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保护工作。一是尽快完成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二是在项目建成投产之前完成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管网的事故风险防控,科学设计严格施工,定期进行故障排查,防止管网泄露、爆裂威胁饮水安全。四是对职工加强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加强消防及火灾风险防范,防止因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确保饮水安全。

(5)做好规划协调工作。输配水管道建成后,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并配合与沿线地方政府的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按行业相应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合理规划管道、净水厂周边的用地性质和建设,防止规划问题次生环境污染和纠纷。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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