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7-01 15:28 字体: [ ]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8625801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信用中国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医药服务和稽核稽查股

 

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政处罚。

对定点医药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定点医药机构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行政处罚。

公共服务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839-8622524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生育医疗费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生育津贴支付

产前检查费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职工参保登记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单位参保登记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门诊费用报销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住院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8625801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862580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次年1月31日公开

办公室

0839-8625801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20195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医药服务和稽核稽查股

0839-8625801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行政规范性文件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办公室

0839-862580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行政法规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第十五条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8625801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第六十九条

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862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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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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