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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60万方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万方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元西村4组
3、建设单位:广元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元西村4组,总占地面积32016m2,建筑面积约20010m2,新建办公楼、宿舍楼、实验室、养护室面积3000m2。供水管道长200m(采用大开挖、埋地敷设),水管设施面积约1000m2,项目新建两条生产混凝土180m3/h生产线,包含物料卸车场、砂石料场,年生产能力为60万方。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外运作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三级生化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器泥水分离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管沟等开挖土石方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适当喷水加湿,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运营期骨料上料采取封闭处理,筒仓顶排气孔处安装仓顶布袋除尘器,筒仓内空气经过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机顶部设置袋式除尘器,排出口砂石料堆场设置密闭厂房,封闭除运输车辆进出口外的四周,对砂石料堆场、物料装卸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车辆轮胎、车身冲洗。
(3)噪声:施工期合理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打围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高噪声作业,原料装卸、搬运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材料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车辆鸣笛,采用人工传递装卸材料,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禁止夜间装卸材料,封闭强噪声源建筑房,相对集中现场固定噪声源,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禁止高音喇叭宣传或指挥修建,加强交通管理,保障施工车辆进出畅通;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
(4)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工程临时弃土、弃渣堆放于管道沿线,回填结束后多余弃土立即运往部门指定的建设垃圾处置场所,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往指定填埋场填埋;运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后水泥砂石浆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为危险固废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实验室固废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存放场所。
(5)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条件施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人,管道施工中执行“分层开挖原则”,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及时恢复人行道路通行和对旱地采取复垦措施,进行抚育管理。
(6)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