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各位代表:
受东溪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伍 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东溪河镇财政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了新《预算法》,《会计法》、《新会计制度》,努力用新的思维、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积极参加在职学习以及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进一步巩固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现就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59万元,较2017年581.89万元减少10.19%。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49.46万元,较2017年519.29万元增长44.32%。其中:基本支出251.7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等。项目支出498.3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内的项目建设、行政项目的各项开支、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支出。
需特别说明的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16万元,较2017年下降0.05%,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三)2018年预算执行特点
1、规范财政管理、财政工作进一步进细化发展。
2、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朝天建区3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科学编制好2019年财政预算,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稳中求进、追赶跨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19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七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定实施“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认真落实“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的重要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全面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9年财政预算情况
我镇2019年预算收入总数500.9万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总数375.22万元增长3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2019年预算支出总数500.9万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总数375.22万元增长3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基本支出预算415.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5.85万年元,公用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方面的支出)。
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1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46%,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三、2019年财政工作
2019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围绕上述预算安排,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学习。
通过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财政所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大局的本领。同时,也使全体人员通过更新知识结构,拓宽思维视野,形成钻研业务,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使财政所更富有朝气、活力,更具凝聚力。
(二)全面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种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工作中继续坚持按政策核算工资、保险的数额,做到准确核算、及时审批、按时发放。严格梳理在岗在职人员情况,严把“起薪”、“停薪”关,对人员的变动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到财政部门报送工资增减变动情况,杜绝“吃空饷”现象在我镇发生,三是全力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突出科学管理,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机关运转需求。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见票收支。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加大对镇村两级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力度,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使用效率。三是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东溪河镇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东溪河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理财,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我镇新一轮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