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9-02-22 15:56 字体: [ ]

川府发〔2019〕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现将《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