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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11-05 09:30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透水石材深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透水石材深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2号厂房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强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内,租用标准生产厂房5400m2及厂房外空地3840m2,主要建设内容:透水石材深加工生产线一条,年产透水石材2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于园区污水管网,洗车废水、车间喷淋废水、洗砂废水、原料堆场喷淋废水及抛光废水由排水沟收集后进入生产车间内废水处理系统,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运营期原料堆场、生产车间设置在密封钢结构厂房内,原料堆场加盖遮挡,顶棚上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定期洒水降尘,湿法作业,原料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洗运输车辆车身和轮胎,原料进出口做到密封并定期洒水降尘。

(3)噪声:运营期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基础设备减振处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生产车间采用密闭钢架结构,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进行物料或产品运输及生产作业,装卸货物时严格做到文明操作,严禁高声喧哗和抛掷,加强生产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4)固体废物:运营期压滤机压滤出的污泥,定期外运附近矿粉厂,暂存点 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接入废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底泥为一般固废,定期清掏后用于农肥;废弃包装袋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送至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暂存,暂存后由当地环卫部门一并处理;机修废物、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室,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该区域“防渗透、防雨水、防溢流”工作。

(5)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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