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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文件精神,《广元市朝天区省道410线朝天城区过境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环评单位完成编制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环保方面的宝贵意见。
1、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请前往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查阅纸质报告书。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居民、热心公众、团体(单位)等。
主要事项:本公告主要从环保角度再次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话:建设单位:邹工13881236423
环评单位:刘工18991913550
(2)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稼轩街清风大道一段,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收)
(3)电子邮箱:296113293@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
广元市朝天区省道410线朝天城区过境段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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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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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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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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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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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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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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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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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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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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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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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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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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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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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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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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