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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金堆新区地下水资源勘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金堆新区地下水资源勘察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金堆新区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广元市朝天区金堆新区,共部署1口进尺2500米的深部探采结合井,对金堆新区区域地下水资源进行探采勘查。项目总投资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后用作绿化洒水,洗井废水经投加石灰中和后,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经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降深废水自然冷却至常温后用于场地降尘。
⑵废气:施工期对洗井设备配备喷淋装置,控制粉尘排放。
⑶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加强设备减震降噪措施。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钻井岩屑、废钻井泥浆暂存岩屑池中,待完井后进行无害化固化填埋处理,废油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池收集后运至朝天镇垃圾中转站处理。
(5)生态保护:施工期井场进行硬化,设置完善的截排水沟,场外雨水进入季节冲沟,场内污水及收集雨水进入污水池,对井场四周边坡、道路边坡进行夯实处理,稳定边坡。
(6)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