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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生态环境局“四举措”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10-24 17:45 字体: [ ]

(1)大力整治大气环境污染。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继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不断深化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等防治措施。完成海螺水泥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成功攻关SNCR精准脱硝技术。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投资1.5亿元,引进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在羊木镇、中子镇等地配套建设秸秆等农林废弃物收储及粉碎、烘干等设施。完成10家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及改造工作,并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引发的污染天气。今年1-9月,全区空气优良率达97.8%。

(2)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认真落实“河长制”,深入实施嘉陵江、白龙江“两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正在建设青林乡等4座污水处理站。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启动实施17个村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强矿企环境污染治理,对全区13家煤矿、7家非煤矿山、37家探矿进行了环境问题排查,成立朝天区矿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广元市朝天区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完成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工作,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内无畜禽养殖排污、生活垃圾及污水存在现象。今年1-3季度,全区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实现了重点污染源监管全覆盖。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川陕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区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6次。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日常监管,化解处理信访投诉案件18起,办结率达100%,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起,处罚款8.5万元。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再动员和再宣传,形成全局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短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理念,适时发布生态环境信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让公众更多地关注、理解、支持生态环保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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