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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汽车维修车间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汽车维修车间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一段赵家沟
3、建设单位:广元得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一段赵家沟,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主要从事小型汽车维修,年保养车辆150辆,年维修汽车约300辆,其中约50辆涉及喷漆,本项目属于二类汽车维修。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池处理后排放至朝天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车辆清洗及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外排。
(2)废气:营运期喷漆废气经“双层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粉尘经一体化布袋集尘装置集中收集处理后外排;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发动机试机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静电式烟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加固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集中高噪声设备布置。加强机械设备检修、维护及保养,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
(4)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清运处置,一般维修垃圾集中收集后,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沉淀池定期清掏出的沉淀池污泥,风干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漆渣、无尘干磨系统收尘、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隔油池浮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
(5)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