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发〔2017〕25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7日
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实 施 意 见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现就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自觉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发展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实施“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坚持以做大总量和提升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得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改革协同,突出重点难点,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突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和谐新朝天提供强大动力。
二、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一)突出抓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突出抓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7张清单”落实,进一步强化“清单制+责任制”的工作方法,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推广工作,通过各领域经验成果的落地转化,努力提高经验成果的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食药工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排名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无缝对接机制,制定成果转移转化职责职能清单和无缝对接流程图,形成推进成果转移转化的整体合力。实施成果转化行动,制定并落实全区成果转化清单,取得重大科技成果2项,转移转化成果10项以上,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接。制定推动职务成果转化措施,制定体现科研人员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具体办法,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试点推进、有序推开的体制机制,促进科研成果及早有效转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三)加快科技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我区农业五大特色优势产业,梯次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家,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3亿元。新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空间和孵化平台建设,制定共享平台清单并制定共享办法,探索推行“成果定制”协同创新新模式。探索建立企业创新平台退出机制,推行企业创新平台分类分级考核评估制度,对无研发成果、创新成效差的实行“摘牌”,倒逼激励企业创新平台产出高质量的成果专利。(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
(四)构建鼓励创新创造的体制机制。落实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及《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实施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等“五大计划”,开展“152”人才引进、脱贫攻坚人才集结等“五大行动”。构建区校合作平台,巩固提升大中专学生(青年)创新创业俱乐部,加大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力度。出台《朝天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从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构建了制度比较优势,增强人才吸附力,营造了尊贤爱才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教科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
三、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扎实有效去产能。按照省委省政府“五年任务两年完成”要求,完成2016-2020年煤炭企业化解产能的目标任务,坚决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万吨/年(不含9万吨/年)瓦斯矿井、位于“三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的煤矿,引导关闭退出一批赋存条件差、治灾投入大成本高、难以实现采煤机械化、安全无保证、含硫高、灰份高、市场竞争力低下、保有资源量少及长期停产停工的小煤矿。依法做好已关闭退出产能企业的证照变更、注销登记、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工作,逐步推行市场化、法治化退出模式。引导水泥企业压减普通水泥产能,制定全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强化要素协调,支持现有企业发展精深加工产业,研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朝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因城施策去库存。对接省城镇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严格落实《朝天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房地产库存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化解非住宅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控制房地产投资规模。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及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月通报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去库存情况,建立健全与上级部门的信息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广元市公积金中心朝天区管理部、朝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七)积极稳妥去杠杆。拟订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的优惠政策,支持朝天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到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建立朝天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切实推动一批企业进入四川省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指导推动中小微企业到成都股权交易中心进行私募股权融资。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率先开展并购重组,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外地适合上市企业迁入朝天。持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和改进金融监管服务能力,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水平,完善银政企共同参与的金融风险联合化解和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经信局、区国资局)
(八)多措并举降成本。根据《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研制出台我区实施细则。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政策,系统开展清费减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金融服务和融资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对照省上目录清单及时编制公布我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全面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积极争取直购电、富余电量等电价政策,加强配气价格监管,推进非居民用天然气“转供”改“直供”。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运输组织形式,大力支持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制定出台广元城市配送运输管理办法,适时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食药和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
(九)精准加力补短板。实施“五个一批”和“26个扶贫专项”年度工作计划,实现23个贫困村退出、6500名贫困人口脱贫。突出抓好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每个计划脱贫户至少有1个增收项目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实现就业。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医疗能力提升工程、优质医疗资源倍增工程、社会办医促进工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启动实施贫困县产业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无霾城市”建设,扎实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排污许可制,完成市城区19条黑臭水沟整治。(责任单位:区扶贫移民局、区农业局、区经信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以工代赈办、区教科局、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环保局)
(十)大力实施“一提一创一培”。对照重点产品的先进指标体系扎实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分析查找“朝天造”短板,强化企业实施标准主体责任,鼓励和推动企业向先进标准看齐,切实增强“朝天造”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达标产品认定推荐工作,鼓励企业不断优化标准指标,持续保持产品高质量水平。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产业区域品牌,力争成功申报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个,申报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1家。上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6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确保通过省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验收1个。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康养旅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比重达到17%以上。统筹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和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全面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
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十一)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新部署,按照全市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围绕“5+N”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行梯度发展,完成朝天核桃、曾家高山露地绿色蔬菜、剑门关土鸡、道地中药材、肉羊全产业链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特色村镇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旅游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教科局)
(十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注重特色优势产业的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今年至少引进一家投资2-3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文化”、创意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启动农旅文融合示范区建设,把曾家山创建为中国农业公园,把我区创建为全省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县,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成一批特色小镇、特色村落。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林)业”,加快构建“县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商配送服务站、村电商配送服务点”的三级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特色产业重点村、中心村建立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加强信息进村入户,打造先行先试示范工程。深化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今年新建和提升的现代农业园区实现全域智能监控,建成1个物联网试验示范基地。新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1个。(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旅游局、朝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优势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万亩,新建高产稳产粮田1万亩,新建各类畜禽生态养殖小区4个,发展生态有机渔业700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试点,全年新增18个生产经营主体入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实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打响“朝天核桃”、“曾家山露地蔬菜”等区域性公用品牌。全年新培育农产品品牌10个。推广绿色防控面积20万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和工商局、区林业和园林局)
(十四)完善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办法。深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深化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双线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改革,深入开展贫困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和“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供销联社、区金融办)
(十五)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进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江河治理等水利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防洪减灾能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
(十六)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域推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今年每个乡镇至少完成1个村的试点任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引导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经济林果权、经营权预期收益保证等抵押贷款。积极推行蔬菜、生猪、肉牛羊等特色农业政策性保险。(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委农工委、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金融办、朝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七)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2016年启动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朝天区分区规划和朝天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预计2018年全部完成。2017年完成平溪、蒲家、花石、柏杨四个乡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启动并完成曾家、平溪、两河口、李家、汪家、临溪、麻柳、小安八个镇、乡总体规划和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三个特色小镇的规划。启动曾家山农旅文融合示范区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招商引资、脱贫攻坚、工业经济及重点项目规划服务工作。结合特色小城镇、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认真组织实施中子镇1个市级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镇建设。加大“三园一区”(即:“新型工业园、现代农业园、文化旅游园”、新型城乡社区)建设力度,增强统筹城乡发展载体。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朝天区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朝天区林权抵押贷款改革省级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农工委、区旅游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规划分局、区金融办)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
(十八)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中央、省安排,及时动态调整市县行政许可目录。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探索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试点,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推广大幅度减少基层证明事项经验,以“最多跑一次”为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行政审批“一网化”,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大厅,逐步实现“审批不见面”。建立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制度。制定出台入驻区政务中心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广元市政务中心朝天、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
(十九)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积极探索联合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配合国家、省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食药和工商局、区质监分局)
(二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落实国家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部署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资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十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和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清单。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陪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完善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以投资基金方式支持重点领域发展。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二十二)深化价格改革。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按照部署实施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入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推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
(二十三)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四川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研制出台我区实施意见。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建立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明确统计执法机构,增强执法力量,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统计生产方式,推动大数据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政府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加强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和责任追究,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完善政绩考核指标,改进政绩考核方法。推进统计机构及其人员管理改革,健全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采用“6+N”的模式组建片区统计工作督查室,配齐乡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和部门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强化部门统计管理,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活动。积极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统计服务,促进和规范民间统计调查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二十四)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以提高国有企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突破,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加快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强董事会规范化建设,抓好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内部三项制度、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挂钩三项改革落地。规范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投融资行为,逐步建立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
(二十五)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加大上市资源培育。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贯彻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和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各方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金融办)
七、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二十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完善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机制。转变财政支持改革发展的方式,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大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按照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健全审计电子数据定期报送制度,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施联网审计。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深化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革税。(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二十七)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有序推动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推进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序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推动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多种新型金融业态聚集和健康发展,促进科技金融、数字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有序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以及生猪、蔬菜、水果等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渠道。(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八、加快建立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十八)创新引进外来投资体制机制。落实国务院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及各项优惠政策,引资引技引智结合,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水平。加强与国外、境外交流合作,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的交流合作,深化浙广、九广合作,密切与成渝经济区经济联系,加强与成都、川陕革命老区其他城市及毗邻城市合作。(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二十九)深入推进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投资促进机构设置,配强工作力量和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体系,形成有效激励。创新推进机制,加快建立“条块结合、内外联动、前后衔接、共建共享”的全过程工作体系,提升投资促进工作的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和平台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九、深化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三十)深化推进教育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互动、深度融合”运行机制建设。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体系。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积极探索高中教学模式改革,加快推进优质高中建设,进一步实施“三养”模式教育治理改革。推动集团办学、微校联盟、生本学校共同体等学校联盟发展模式,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四均一强”改革。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落实《广元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市足球事业改革发展。(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三十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公立医院改革成果,逐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构建分级诊疗有效运行机制。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开展门诊统筹。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食品工商局)
(三十二)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政策,优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加快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改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卫计局)
(三十三)深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进行全面清理和分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不同类别相适应的财政支持、财务、资产、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按照省上部署,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
(三十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广元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同级政府城乡规划委员会。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统计管理体系,改革安全生产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制度,健全“部门联报、安监合报、行业共享”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社局)
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三十五)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标准。以《广元市朝天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3”体系为统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强生态、文化、康养、旅游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区。以《关于曾家山创建中国农业公园和农文旅融合示范区的意见》为指引,以曾家山为龙头,实现旅游景区由观光型向休闲康养度假型转变。深入推进低碳发展示范试点和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气化朝天”进程,加大农村沼气发展力度,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新兴产业,加快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潜在产业。完善低碳管理体制建设,建立低碳旅游监管制度。履行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职能,全面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建立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开展市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分级管控,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农业局、区经信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
(三十六)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区、乡两级河长制,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配合做好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建立辖区河流生态环境监管网络。完善生态环境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碳交易基础建设。加强城镇环境治理,实施城区静态停车收费管理,治理城区乱停乱放现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
十一、加强改革任务落实和总结评估
(三十七)确保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统筹各方面改革工作,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改革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6〕34号),对标落实中央、省委深改组年度工作部署,按市委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工作台账明确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健全改革落实责任制,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推行重大改革任务“清单制+责任制”,建立台账,细化实施方案,每项改革有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十八)强化改革效果评估和督查。建立改革督察督办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督查内容和督查方法。采取自查督查、改革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重点评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改革方案的质量、改革试点推进情况、改革举措落实程度、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改革效果。对评估和督查反映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挂账整改。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调整完善改革措施。
(三十九)加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支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建立健全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机制,对已开展的各类试点认真总结,巩固改革试点成果,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成果。完善改革试点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挖掘鲜活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改革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委改革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