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公字〔2020〕5号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尾矿库企业防汛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防汛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尾矿库“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特别是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2020年全区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20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