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奖补政策疏减管控难度。引进加工企业,落实土地、税费等10余项优惠政策,对购买机械设备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建设收储库棚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50元补贴,成立收储点的每年给予每亩300元用地租金补助。现已引进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1家,年产能达6万吨。引导企业在沙河、中子等片区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点5个,以每吨不低于1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鼓励偏远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等上门收购、统一回收转运,并给予每吨300元补贴。现已建成收储点1个,预计其余4个站点年底建成。对采购使用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企业按100元每吨给予补贴。现已与三元茧丝绸公司达成意向协议,预计年可消耗秸秆1000余吨。
(2)禁烧监管体系堵住焚烧关口。各乡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乡镇、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组建了秸秆禁烧巡查组,实行包片、包村、包组,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块,实现全域禁止焚烧秸秆。朝天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监管、监督、指导,确保全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顺利推进。
(3)宣传教育活动疏导群众观念。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在采取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等传统宣传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活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宣讲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配合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4)督导问责机制堵住管控漏洞。成立了秸秆禁烧专项督查组,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履职不认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和效能问责的依据。由区纪委监委、区目标考核事务中心、朝天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3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区12个乡镇在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督查巡查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第一轮全面督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6起,处罚款1200元,现场教育整改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