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管控风险。运用“制度化+技术化”手段,建立健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后续管理制度,划定场地后续管控范围,落实各乡镇属地管理,生态环境等行业部门指导监督,每个场地配置2—4名专业人员定期巡查、监测场地渗滤液对周边水体、土壤产生的污染,组织开展污染风险评估,将全区14处已销号的堆放点纳入常态化管控。
(2)杜绝再生堆体。按照“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惩一起”原则,县级和乡镇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排查公路铁路、河湖溪沟、居民聚居点、农田及周边区域,严查违法倾倒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并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宣传专栏等发布信息和设置有奖举报等方式广泛收集违法线索。目前共有效制止42起,新增堆放点为零。
(3)资源循环利用。针对整治后场地覆土存在一定污染,通过复垦植树种草绿化环境、改善土壤、防止水土流失方式进行资源再利用,交通条件较好、场地面积较大的由村集体经济或引进企业种植景观树发展苗圃产业。目前共植树种草20亩,预计发展苗圃产业1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