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0-11-06  来源:区政府办

11月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举行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制讲座,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决定将该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七五”普法终期工作的视察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港澳台)工委关于全市宗教工作监管情况的调查报告,通报了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评议暨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

邓光志在讲话中指出,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未来5至15年的发展新蓝图,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强化使命担当、发挥各自优势特点,高质量高水平创造性推进人大履职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田中文、唐小平、田诚,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孔祥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苟英明,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周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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